汽车只有交强险给别人追尾了
只买了交强险,追尾别人咋办?律师告诉你风险和自救妙招!
哎呀,老王最近就摊上事儿了!他开车十几年了,一直觉得交强险就够了,省钱嘛,结果上个月,他一个没留神,追尾了前面一辆宝马,人家车屁股凹了一大块,老王的车也伤得不轻,交警一来,直接判定老王全责——追尾嘛,基本没跑儿,老王心想:“还好我有交强险!”可保险公司一算账,他傻眼了:交强险只赔了2000块医药费和2000块财产损失,可宝马的维修费要3万多!老王自己还得掏腰包补上那剩下的钱,差点把积蓄都搭进去,这事儿,说白了,就是只有交强险时,赔偿限额根本兜不住追尾这种事故的损失,车主分分钟得自掏腰包填窟窿。
交强险是啥?它是国家强制买的保险,主要保的是对别人的伤害和财产损失,但额度低得可怜,财产损失赔偿上限就2000元(根据最新规定),医疗费最高1.8万(含医药费和营养费等),死亡伤残上限18万,听着不少?可现实是,追尾事故里,对方的修车费、误工费、甚至精神损失,加起来轻松过万,像老王这种,撞的还是豪车,维修费动辄几万几十万,交强险那点钱,连零头都不够!更糟的是,如果事故严重,对方受伤了,医疗费超了限额,老王还得自己扛,这可不是小事——法律上,追尾基本算你全责,法院判赔时,交强险赔完后,剩下的全归车主负担,老王后来跟我诉苦:“早知道这样,我就该买个商业险啊,省那几千块保险费,结果赔了几万,肠子都悔青了!”
为啥这么坑?交强险的设计初衷是保基本责任,不是包一切,它覆盖的是“第三者”损失,但限额太低,根本扛不住现代事故的高额赔偿,你想啊,现在路上豪车遍地,随便追个尾,修车费就上万,如果对方起诉你,法院判赔金额超过交强险部分,你就得卖房卖车凑钱,更可怕的是,如果事故涉及重伤或死亡,交强险赔完18万后,剩下的天价赔偿全落你头上,搞不好还得背刑事责任(比如过失致人伤亡),老王这事儿还算轻的,我就见过一个案例:车主只买交强险,追尾导致对方司机瘫痪,交强险赔了18万,但后续治疗费要200多万,车主直接破产了!情感上,这简直是双重打击——经济上掏空,心理上愧疚,你说值不值?
所以啊,开车不是儿戏,交强险是底线,但远远不够,我建议车主们,千万别省那点保险费,买份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至少100万以上,一年也就几百到一千块,出了追尾这种事,它能兜住大额损失,让你睡个安稳觉,老王现在学乖了,立马补了商业险,还自嘲:“省小钱吃大亏,教训太深刻了!”
建议参考
如果你像老王一样只买了交强险,真遇到追尾事故,别慌!先冷静处理:第一步,现场拍照取证,报交警定责;第二步,联系保险公司报案,交强险能赔多少算多少;第三步,如果损失超限,主动和对方协商分期赔偿,避免闹上法庭增加成本;第四步,赶紧补买商业险,别再冒险。预防胜于补救——花小钱买保障,才是真聪明,日常开车时,保持车距,别分心看手机,这些小事能帮你躲过追尾的坑,有啥不懂的,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顾问,别自己硬扛。
相关法条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但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2020年修订标准)。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追尾事故中,后车通常被认定为过错方。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赔偿。
-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责任保险中,保险公司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但以合同约定限额为限。
各位车主朋友,老王的故事不是孤例!只靠交强险,追尾事故就是一场经济噩梦——赔偿限额低,自掏腰包风险大,核心思想就一句话:交强险是基础保障,但远远不够;赶紧补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别让一次追尾毁了你的人生,开车路上,安全第一,保障更要周全,咱别学老王省小钱吃大亏,聪明点,花点小钱买个安心,生活才更顺溜!有啥疑问,欢迎留言聊聊,我随时帮你支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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