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潮汕怎么办离婚登记证
在潮汕怎么办离婚登记证
在潮汕境内办理登记,当事人需要按照以下流程及材料要求进行操作:
一、流程
1.申请: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潮汕市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2.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告: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在婚姻登记处的公告栏公告离婚申请。
4.审查期满: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发给离婚证。
二、材料
1. 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
3. 离婚协议书(双方自愿离婚)或人民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经法院判决离婚)。
4. 子女、等事项的协议(如有)。
三、注意事项
1. 当事人须亲自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30天内,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3.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后,当事人反悔的,不予受理撤回申请。
4. 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的离婚证自领取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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