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孩子要引产怎么办
想离婚孩子要引产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出现矛盾分歧,诉至请求离婚的并不少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妻子已经怀孕,那么是否可以引产就成为了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本篇文章将结合相关法律,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逾期未申请离婚登记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单位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具体分析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已经协商一致,并且已经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了离婚登记,那么在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超过了三十日,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妻子怀孕,则引产需要经过丈夫的同意。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实施引产手术必须经过已婚妇女本人及其丈夫的同意。如果丈夫不同意,妻子不能自行实施引产手术。
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妻子怀孕了,是否可以引产需要经过丈夫的同意。如果丈夫不同意,妻子不能自行实施引产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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