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再要东西怎么办
后,已经完毕,但女方又向男方索要东西,这该如何处理呢?离婚后女方再要东西怎么办?法律对于离婚后夫妻一方的要求对方返还财产的是有严格规定的,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扶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的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部分补偿金,可以以金钱或实物形式支付。
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履行夫妻义务为由,请求离婚后另一方返还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后女方要求男方返还婚前赠送的财物或日常生活中男方给予的零花钱、礼物等,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三、具体处理方式
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尽量避免。
诉讼途径:如果协商不成,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要求男方返还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
举证责任:女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男方有义务向其支付补偿金或返还财产。
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证据情况和法律规定,对女方的请求进行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要求对方返还财产必须在三年内提出,否则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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