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探视任何时间都可以吗(监狱探视时间最新规定)
拘留所探视时间是有规定的,一般是每天下午2点到3点半。在我国的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中,我国法律规定了拘留的探望时间,并不是随时可见,此时分为两种情况,一般是律师可见或者家属提前进行预约。
拘留所探视时间有规定吗?
拘留所探望时间这每天下午2点到3点半,犯罪分子的亲属需要探望犯罪分子的,可以到当地的居委会和派出所办理证明,并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拘留所进行处理,但需要遵守拘留所的相关法律规定。
正常情况下能探视,但要经过公安机关同意,公安机关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理由不正当的不能拒绝会见。交保证金可没有时间上的规定,但同不同意还得要公安机关说得算,如果违法犯罪行为不是很严重,是可以保出来的。
1、公安机关对于未决犯是不允许探视的主要是为了防止串供但可以进行假释或者保释。
在法庭没有判决之前只要不是重大案犯被拘留24小时以后可以进行假释或者保释,但要经过公安机关同意 公安机关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理由不正当的不能拒绝。
2、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 但辩护律师可以
3、如果是治安拘留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就会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
刑事拘留当天是否计入拘留期限?
刑事拘留入所当天是不算期限的,从入所当天到第2天为一天,比如说是5月1号下午2点进入到看守所当中的,到5月2号下午2点为一天,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情况下是14天,但案情特别复杂的话,刑事拘留的时间也能延长到30天。
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会被拘留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
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4、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5、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6、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7、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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