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吗(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有效吗)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会告知辩护人。检察院如果退回补充侦查的话,会通过书面的材料告知辩护人的,因为辩护人在这个案件当中是会采取一定的辩护措施,辩护人可以在了解案件的情况之后对此作出进一步的调查。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告知辩护人吗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会告知辩护人。但是当事人可以向承办案件的负责人进行询问。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死缓适用的法律后果有以下这些:
1、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执行死刑;
4、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缓期间重新计算;
5、限制减刑;
6、终身监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拐卖儿童罪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值得注意的是,拐卖妇女、儿童只要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即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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