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开庭流程及注意事项(劳动案件被告的证据什么时候提交)
劳动开庭前要准备身份证件、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是需要主动的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比如说一切能够证实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这其中就包括有工资条,还有相关的工作证明等。
劳动开庭前要准备什么材料?
1、带着自己的身份证。
2、准备好相关的证据。主要是提交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没有单位交保险金、未与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则由单位提交反驳证据,若其举证不能,则请求成立。
3、提前把相关的法律条款复印好,以便向仲裁庭陈述及在辩论程序中使用。
4、计算好单位应该赔偿数额和计算的依据。
5、准备一份书面的陈述材料吧,防止庭上因为紧张而有所遗漏,另外,提交给仲裁庭,也会让仲裁庭系统地了解观点和仲裁请求的理由。
特别没收程序司法解释对没收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
(2)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法院的官方网站予以刊登,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公示。如法院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厉害关系人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
(4)审理。公告期满后,法院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法院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
(5)终止审理情形: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的,应当终止审理。
行政处罚中没收非法财物可以折抵罚金吗?
行政处罚中没收的财产不可以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决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由此可知,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是可以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的。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的是违法行为所获的财产,罚金的对象是合法财产,二者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没收的财产是不可以折抵刑罚中的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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