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算工伤?这些关键点你必须知道!
在职场中,很多劳动者都可能遭遇意外受伤、突发疾病等情况,但并不是所有受伤都能被认定为工伤。什么算工伤?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涉及法律、事实、程序等多个层面,只有真正了解工伤认定的条件与流程,才能在关键时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工伤?官方定义来了!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伤害的情形,也就是说,要构成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 发生在工作时间(包括加班时间);
- 发生在工作场所(包括因工外出期间);
- 由于工作原因导致受伤或死亡;
- 符合法定的认定标准。
哪些情形属于工伤?一文讲清!
不是所有工作中受伤都能被认定为工伤,但以下情形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 患职业病;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醒:像“突发心梗”“脑出血”这类突发疾病,如果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且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一点很多人并不了解,却非常重要。
哪些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都能被认定为工伤,以下情形通常不予认定:
- 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伤亡;
- 醉酒、吸毒导致的伤害;
- 自残或自杀;
- 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行为导致的伤害;
- 请假外出、非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等。
发生工伤后该怎么做?
如果你或你的同事遭遇了可能构成工伤的情况,及时采取以下措施非常关键:
- 第一时间就医:保留所有医疗记录和票据;
- 及时报告单位:由单位向当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应在30日内);
- 配合调查: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据材料;
- 维权途径:如单位不配合或认定有误,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建议参考:劳动者该如何自我保护?
为了避免“工伤认定难”的问题,建议广大劳动者:
- 保留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作安排、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
- 主动维权:不要轻信单位“私下解决”或“不报工伤”的承诺;
- 及时求助: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工会组织寻求帮助;
- 咨询专业律师:面对复杂情况时,专业指导能大大提高维权成功率。
相关法条参考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 患职业病;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 故意犯罪的;
- 醉酒或吸毒的;
- 自残或自杀的。
工伤认定,看似只是“受伤”与“没受伤”的问题,实则背后涉及法律、证据、程序等多个层面。明确“什么算工伤”,是每个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步,只有了解法律、保留证据、及时维权,才能在关键时刻争取应有的赔偿和保障。
我们建议大家不要等到事情发生后才去了解工伤知识,提前了解,未雨绸缪,才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如果你或身边人正在面临工伤认定难题,不妨尽快寻求专业法律支持,让专业的人帮你做专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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