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应当公开什么,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哪些方式
物业服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是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妥善维修、以及还有养护、清洁、绿化业主的共有部份,从而还要定期的把收费报告、履行情况、负责人员的相关事项报告给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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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是什么?
物业服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是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在物业服务中物业服务人有哪些权利?
1、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方案实施管理。
3、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4、有权制止和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汇报违反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6、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
7、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单位的委托,代收相关费用。
8、经业主大会的允许,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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