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方不来是否有法律效力(关于劳动仲裁有关的法律规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仲裁中是否有连带责任,劳动争议解决途径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劳动仲裁中是否有连带责任
劳动仲裁中,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劳动争议纠纷可能存在连带责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关系要劳动仲裁前置吗
劳务关系是合同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产生争议时,不是劳动仲裁程序前置,劳务人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劳动仲裁到哪里申请
劳动仲裁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一般原则。按照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现行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职工履行劳动合同实际工作的地点(例如所在市的区或县或镇,这里需要具体区分职工所在行政区划是怎么样的,并不是区、县、镇都可以,比如广州市天河区、韶关市翁源县、东莞市长安镇,这是因为广州市下设区,韶关市下设翁源为县,东莞市下设镇不设区不设县)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且职工和单位分别申请的,法律规定会有便于职工的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需要额外注意的特殊情况是,各地地方上还会有的细分的相应的规定,比如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规定,在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且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相当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500万美元)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案件由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而不是所在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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