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普法百科> 正文内容

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第三人的资格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资格是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3人,同时是非因本人的原因没有参加到之前的诉讼活动当中。而且对于提出第3人撤销之诉的人员来说的话,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那个时候存在错误。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 1、
  • 2、
  • 3、

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资格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资格是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3人,同时是非因本人的原因没有参加到之前的诉讼活动当中。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第三人撤销之诉适格原告是谁?

第三人撤销之诉适格原告是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3人。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担保人能否行使撤销权

一种观点认为,我国规定将撤销权的行使主体限定为债权人,仅从字面意思上理解,担保人并不属于债权人的范畴。担保人只有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方具备债权人的地位,在此之前,不能说债务人的行为侵害了担保人的“债权”。因此,担保人不能成为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担保人对债务人而言,在其未承担担保责任之前,虽不享有债权,但担保人毕竟承担着财产损失的风险,极有转化为债权的可能。

而且,根据撤销权设立的宗旨,债权人在其债权设有担保时,因其债权不致于因债务人的行为受到损害,不必行使撤销权,这样,担保人的权益就无法得到法律上的保障,这对担保人是极不公正的。同时,《破产法》中赋予担保人在一定条件下的债权人地位,由此也可以认定担保人在特定条件下是能够行使撤销权的。

破产法的撤销权与破产法外的撤销权是应当区分的,不能援引破产法上的规定来对债权法撤销权的适用进行推论。不赋予担保人撤销行使的主体资格,虽可能会造成担保人的权利受到损害,但撤销权旨在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百零二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1250153.html

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第三人的资格是什么?的相关文章

什么情况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什么情况下只能提第三人撤销之诉

确定第三人撤销之诉只要属于因不必属于自身原因而没有参加讼,但因判决对自己权益受损,那就可以确定申请可以被认可,但在申请时也需要先提交起状和材料,这样才能获得受理。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 2、 怎样确定第三人撤销之诉是被认可? 只要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

第三人撤销之诉再审期限,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期限

法院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期限通常情况下6个月,只要已经启动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审理期间跟一般民事纠纷都一样,根据《民事讼法》规定,如果立案以后6个月内不能审结完毕,经过批准,一审审理期限可以向后延长6个月。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 2、第三人撤销之诉审理期限...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衔接,第三人撤销之诉诉讼时效超期

规定:因规定,保险标第三者原因造成损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车辆损失赔偿后,可以向侵权责任追偿。 最高民法院保险法司法解释四进上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主张代位行使被保险第三者追偿权,法院应当支持。但,在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前,被保险放弃对第三者侵权责任追究行为合法有效,不支持保险公司追偿...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再审吗,再审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区别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关系存在着一定共同点和一些区别,比如说从内容上来看话,以生效挑战错误作为实体方面条件,3人撤销之诉和再审在这方面条件都完全一致,但实质上话,3人撤销之诉是和再审并列一种实体程序。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 2、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

可否用简易程序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

规定:因规定,保险标第三者原因造成损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车辆损失赔偿后,可以向侵权责任追偿。 最高民法院保险法司法解释四进上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主张代位行使被保险第三者追偿权,法院应当支持。但,在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前,被保险放弃对第三者侵权责任追究行为合法有效,不支持保险公司追偿...

撤销之诉撤销是什么关系,第三人撤销之诉法律规定

第三人撤销之诉撤销权有本质上区别,前者在本质上的诉讼行为,这两者的诉讼主体范围不同。第三人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时,法院应当将第三人列为被告,第三人可以有请求权,也可以没有请求权。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 2、 3、第三人撤销之诉撤销权区分是什么? 1、两者本质...

债权人撤销之诉的管辖地,合同撤销之诉的管辖法院

3人撤销之诉的管辖法院作出相关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民事法院,根据《民共和国民事讼法》规定,如果3因为一些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没有参加讼,有证据证明相关法律文书涉嫌损害本合法权益,可以在知道权益受损后6个月内提起撤销之诉。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 2、...

第三人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什么区别?

第三人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如下:一为二者性质有所不同。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是救济制度,而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种讼制度;二为二者所显示与功能有所不同。第三人异议之诉的主要在阻止裁定执行,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要通过起改变法院判决;第三为二者所体现主体范围有所不同。 本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