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的区别是什么呢,给付之诉和确认之诉的关系
虽然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都属于民事诉讼,但有一定的区别,给不之诉具有可执行性,而在确认之诉中,如果判决书中没有给付内容,那么不具有可执行性。确认之诉具有独立的法律意义,而给付之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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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 给付之诉的显著特点就是具有可执行性,而在确认之诉中,无需被告为一定行为,原告的请求即得以实现;
(2) 确认之诉中的确认具有独立的法律意义;而在给付之诉中,不具有独立的法律意义;
(3) 确认之诉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只对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发生争议,才可以提起,而给付之诉中,并不以双方当事人对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发生争议为必然前提,只是要求被告履行一定义务。
2、两者的联系:
(1) 法院对确认之诉所作出的裁判,对将来可能发生的给付之诉,具有一定的预决效力。
(2)确认之诉可能转变为给付之诉。
法院下达调解书2年后能再审吗?
民事调解书不能申请再审,另外再审的诉讼时效为六个月内,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接到一审判决书后十五天内上诉,没有上诉使判决生效的不能申请再审。除非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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