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司法解释(建筑物所有权区分司法解释)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在原告起诉后,法院立案的情况下把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15天之内准备答辩状和证据,开庭前三天法院要通知双方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法院依法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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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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