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内容有哪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内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享有安全保障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依法求偿权等权利。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 1、
- 2、
-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有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1、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
2、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
3、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
4、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
5、消费者的损害赔偿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
6、消费者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
7、消费者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
8、消费者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
9、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监督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来看,消费者权益是核心,其他方面的规定都是为了实现或者保障消费者权益而设定的。
快递破损快递公司怎么赔偿
对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向船公司索赔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