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变更抚养权要经过法院吗
离婚后,若希望修改抚养权协议,无论双方是否已达成一致,均需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双方已经协商并达成共识,应向法院提交书面协议,请求按照协议内容调整抚养权。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更需要通过法院介入,由法院根据双方情况作出是否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考虑是否支持变更抚养权请求时,会考虑以下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若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导致无力继续承担抚养责任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尽到抚养义务,存在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实际不利影响的;
3.若子女已达到八周岁且表示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的;
4.存在其他合理且正当的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在申请变更抚养权时,双方应充分准备相关证据,以支持各自的立场,并遵循法院的指导和安排,以确保整个过程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