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结果单位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公司不予执行,另一方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在信用信息系统中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并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限制出境。
具体流程如下:
1.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者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交申请书。
2. 申请费: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按照《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规定缴纳,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
3. 提交必要材料:劳动者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必须提交劳动仲裁裁决、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4. 法院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对案件进行审查。如符合强制执行条件,法院将发出执行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履行仲裁裁决。
5. 法院采取措施:用人单位仍不履行的,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6. 监督执行:劳动者应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及时为用人单位提供财产线索,确保仲裁裁决得到有效执行。
劳动者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保留与劳动争议有关的所有证据和文件,以便在申请强制执行时提供。与此同时,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聘请律师,以便更专业地处理执行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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