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反还彩礼及陪嫁怎么办
彩礼和陪嫁是婚俗传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婚姻破裂时,这些财产的处理常常引起争议。离婚反还彩礼及陪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该如何操作?本文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离婚反还彩礼及陪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一方赠与另一方彩礼,自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起生效;离婚时,一方要求对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陪嫁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返还。但,如果婚前明确约定陪嫁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婚后夫妻共同使用、经营陪嫁,导致陪嫁增值或贬值,则离婚时需要按照婚前约定或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二、如何返还彩礼
符合返还原件条件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 协商返还: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返还彩礼。
2. 诉讼请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进行审判。
3. 行政调解:向婚姻登记机关或居委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由调解组织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三、离婚后彩礼及陪嫁的税收问题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1〕24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离婚后取得的彩礼及陪嫁,免征个人所得税: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 离婚时一方按照习俗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4. 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取得的财产。
离婚反还彩礼及陪嫁的处理是一项复杂且敏感的问题。当事人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应遵守法律规定,以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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