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离婚证怎么办
想要离婚需要办理离婚证,但很多人都不知道具体该如何办理。遇到这种情况时不要急,本文将详细介绍离婚证办理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帮助你顺利完成离婚手续。
1. 准备材料
办理离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及户口本;
结婚证原件;
双方自愿离婚的书面协议书(双方自愿离婚的,经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审查后可以不需要);
如一方不在场,需提供一方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是当事人亲笔签名,可以是复印件,但需经司法机关公证);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如有财产分割)。
2. 提交申请
准备齐全材料后,双方须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填写相关的离婚申请表格。
3. 冷静期
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给双方《离婚冷静期告知书》,告知双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冷静期内,双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4. 发放离婚证
冷静期届满后,如双方没有撤回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将向双方发放《离婚证》。离婚证自领取之日起生效。
注意事项
办理离婚证必须双方共同到场,不能单方面提出申请。
双方自愿离婚的,自领取《离婚冷静期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可撤回申请;经双方自愿和好,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的,其复婚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离婚证时,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有争议,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凭证,领取离婚证后,双方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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