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不能生育是否退还彩礼钱
婚前隐瞒不能生育,是否退还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 如果双方未办理手续,那么彩礼钱应当退还。
2. 双方办理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钱也可能被要求退还。
3. 婚前隐瞒不能生育这一情况,如果导致双方结婚的目的无法实现,使得难以维持,法院在审理时可能会考虑支持退还彩礼。但这并非绝对,还需要综合考虑存续时间的长短、彩礼的用途、双方的程度等因素。
4. 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彩礼可能已经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那么退还的金额可能会相应减少或者不予退还。
总之,彩礼的退还问题比较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并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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