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重大疾病可以撤销婚姻
在法律规定中,以下重大疾病可能导致可撤销:
1. :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
2. :比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 有关精神疾病:主要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需要注意的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婚姻双方的和,维护的稳定和公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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