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拒付抚养费男方不给探视怎么办理
首先,女方拒付和男方不让探视孩子这两个行为都是不恰当且可能的。
对于女方拒付费的情况,男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女方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其拒付的原因,尝试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2. 若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女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明等。
对于男方不让女方探视孩子的问题:
1. 女方可以先与男方沟通,强调自己的利以及探视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
2. 如果沟通,女方同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自己的探视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确定探视的时间、方式等。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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