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精神病孩子判给谁抚养
在一方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孩子的归属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
1. 首先会考虑精神病一方的病情严重程度以及其对照顾孩子能力的影响。如果病情严重,无法正常履行和教育孩子的职责,那么孩子判给另一方的可能性较大。
2. 会考察双方的经济状况。有稳定经济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和教育条件的一方,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3. 孩子的意愿也可能会被考虑,特别是孩子已经达到一定年龄能够表达自己想法的时候。
4. 还会评估双方的环境和亲属支持情况。如果另一方有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和亲属支持,这会成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总之,最终的判决会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综合各种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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