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执行财产
不属于的情况下,财产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仅能执行方的。这包括其个人的存款、收入、名下的房产、车辆、投资收益等。
2. 不得执行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以及中属于另一方的。
3. 对债务方的财产执行,需按照进行。比如,先进行财产调查,确定可供执行的财产范围,然后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4. 在执行过程中,要保障债务方及其所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例如,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和。
5. 如果债务方有多个,执行财产时应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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