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不能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在新疆可以办理异地,但需符合一定条件。
1. 如果是,通常需要到一方所在地的办理。
2. 若选择,则一般是遵循“原告就”的原则。即由人院管辖;被告地与不一致的,由经常人民法院管辖。但存在特殊情况,如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的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能否在新疆办理异地离婚手续,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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