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安全事故罪法院如何判?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判刑,需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确定。
一般来说,犯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以下情形:
1.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一百万元以上。
2.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在事故抢救期间擅守或者逃匿的;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的;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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