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如何量刑
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量刑,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来确定。
1. 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 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 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财产。
“较大损失”“重大损失”“特别重大损失”的认定标准,通常会参考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具体案件中的实际情况来判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幅度会综合考虑人的犯罪动机、主观恶性、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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