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是为正确审理案件,依法保护的而制定的。
1. 该解释明确了人身的范围,包括、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 对于、,根据程度或者,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一定年限计算。
3. 计入或者死亡赔偿金。
4. 受害人或者死者遭受,赔偿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的,适用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释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在具体的案件中,应依据最新有效的司法解释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准确的赔偿计算和判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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