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收后破损算谁的责任
签收后发现物品破损的责任划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 如果签收时没有当场检查,而事后发现破损,且无法证明是在签收前就已经破损的,责任可能由签收方承担。因为签收意味着对物品外观和数量的初步认可。
2. 若能提供证据证明物品在签收前就已经破损,比如有开箱视频显示物品在未开封时就存在破损情况,那么责任应由发货方或运输方承担。
3.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物品本身的包装就不符合保护要求,导致在正常运输过程中容易破损,那么发货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总之,签收后破损责任的认定往往取决于证据和具体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一千二百零四条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