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怎么办
未通知,原则上该转让对人不发生效力。
转让中通知债务人是一个重要的。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有权向原履行债务,新的债权人向其主张权利时,债务人可以拒绝。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实际上已经知晓债权转让的事实,也可能会被认定为转让对其发生效力。
若想补救未通知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债务人补充通知,以确保债权转让的效力得以实现。
在法律实践中,判断债权转让是否对债务人发生效力,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