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不赡养父母怎么起诉她
如果女儿不父母,父母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起诉:
1. 准备相关证据:包括能够证明父母与女儿关系、女儿未履行的证据,比如证人证言、相关书证等。
2. 书写起诉状:明确原告(父母)和(女儿)的基本信息,阐述诉讼请求(要求女儿履行赡养义务的具体内容,如支付的数额、等),以及事实和理由。
3. 向有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的基层人院。如果女儿离开地超过一年,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起诉状的副本和相关证据的。
5. 缴纳: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标的额,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6. 参加庭审: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庭审,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需要注意的是,赡养父母不仅是,也是道德责任。在起诉前,建议尽量通过内部协商解决问题,维护的和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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