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消费法律条款
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消费有相关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为,实施由其或者经其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由其法定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在消费领域,如果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该消费行为通常不具有,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商家退款。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判断,会综合考虑消费的金额、消费的内容、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等因素。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