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过错承担如何认定
承担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主观过错:判断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包括和过失。故意是自己的行为会导致结果而积极追求或放任其发生;过失则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
行为违法性:审查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公序良俗。
损害结果:确定行为是否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包括、人身伤害等。
因果关系:判断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如果损害结果完全是由侵权行为所导致,行为人通常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损害结果是由多种原因共同造成的,需要根据原因力的大小来确定责任的分担。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证据来认定侵权责任的过错承担。不同类型的侵权案件,其认定标准和重点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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