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衡量医疗事故罪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危害结果
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危害结果”的衡量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患者伤亡情况:这是最为关键的因素。如果导致患者死亡、重度或严重功能障碍,通常会被认定为危害结果严重。
2.医疗过错的性质和程度:比如严重违反操作规范,或者多次疏忽导致相同类型的。
3.对患者及其家庭的影响: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心理、经济等方面的重大影响。
4.医疗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明确医疗人员的不负责任行为与患者的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必然的联系。
5.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情况:若存在管理混乱、缺失,导致频繁发生,也会加重对危害结果的认定。
6.社会影响:如果该医疗事故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不良影响,也会在衡量危害结果时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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