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抚养权法院怎么判决
在双方都不想要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做出判决。
1. 孩子的年龄和意愿:如果孩子已经达到一定年龄,且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法院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想法。
2. 双方的能力和条件: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工作稳定性等。
3. 孩子的生活现状:比如一直以来由谁照顾、生活习惯等。
4. 双方的品德和行为:是否存在不良嗜好、犯罪记录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一般来说,法院不会任由双方都放弃抚养责任,而是会通过各种调查和评估,判定哪一方更适合抚养孩子,或者可能会通过调解等方式促使双方重新考虑抚养问题。如果实在无法确定合适的抚养人,可能会暂时指定其他亲属或者机构代为抚养,同时要求双方承担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条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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