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彩礼怎么退还的
的情况下,的退还需要综合多种因素来确定。
1. 一般来说,如果双方未办理手续,彩礼应当予以退还。
2. 双方办理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时,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的彩礼的,人院应当予以支持。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生活困难是指依靠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4. 彩礼退还的数额,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大小等情况,由人民法院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5. 彩礼退还的主体,不仅限于女方,还包括实际接收彩礼的女方父母等成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退还情况,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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