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口报案后警方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警方在接到失踪人口报案后,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
1. 详细记录报案信息,包括失踪人员的身份、外貌特征、失踪时间、地点、可能的去向、联系方式等。
2. 开展初步调查,询问报案人以及失踪人员的亲属、朋友、同事等相关人员,了解失踪前的情况和可能的线索。
3. 录入失踪人口信息系统,以便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比对和查找。
4. 调阅相关监控录像,查看失踪人员可能出现的区域,获取有价值的线索。
5. 发布协查通报,向周边地区的机关请求协助查找。
6. 对可能的线索进行深入排查,如失踪人员的社交账号、通话记录、出行记录等。
7. 组织警力进行实地搜寻,重点排查失踪人员可能出现的场所。
8. 与其他地区的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交流和共享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第八条
110接警服务台接到有关查找失踪人员报警的,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派出所及时处警。对于失踪时间较短、失踪地点较为明确且失踪人员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的,应当立即指令派出所或交巡警处警民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刑侦部门派员到场。
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接到失踪警情后,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应当立即确定负责查找的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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