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放弃探视权怎么办理
放弃的行为在法律上通常是不被支持和认可的。因为探视权是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权利,也是为了保障子女获得父母双方关爱和照顾的权利。
1. 探视权的存在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即便离婚,双方与子女的关系不会改变。
2. 如果一方在中明确表示放弃探视权,这种约定也可能被认定为。因为法律认为,孩子需要父母双方的关心和照顾,探视权不能随意被剥夺或放弃。
3. 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探视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不利影响,那么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定是否限制探视权。
总之,不建议轻易放弃探视权,应当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共同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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