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开庭原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开庭时,原告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如身份证、簿等,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
2. ,这是证明关系存在的重要证件。
3. 起诉状,明确陈述离婚的原因、财产分割请求、归属等诉求。
4. 的证据,比如对方出轨、家暴、等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
5. 财产方面的证据,如、车辆行驶证、存款流水、股权证明等,以主张财产的分割。
6. 相关证据,如子女的、自己有利于抚的证据,如工作收入证明、教育背景证明等。
7. 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
准备充分的材料有助于原告在诉讼离婚案件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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