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同居后财产怎么分割
老年人后财产的分割,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 如果同居期间,双方的财产各自独立,且没有,那么各自名下的财产仍归各自所有。
2. 若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且能证明各自的,一般按照比例进行分割。若无法证明出资比例,通常会平均分割。
3. 对于一方另一方的财产,如果明确表示是赠与个人的,那么属于受赠方;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可能会被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 同居期间的共同收入,如共同经营所得等,一般按照进行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与在财产分割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关系中,的分割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同居关系中,财产分割主要依据双方的约定和实际情况,缺乏明确的法律强制规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双方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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