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自什么之日起生效
自依法成立之日起生效。但的设立时间需要根据物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 中,质权自时设立。
2. 中,有不同的规定:
- 以、、、、、、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时设立。
- 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以、、等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以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