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提起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起诉状,需明确原双方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2. ,用以证明双方存在合法的。
3. 原告的身份证或簿等。
4. 子女或户口簿,如果涉及问题。
5. 的相关证据,比如、车辆行驶证、存款流水、股权证明等。
6. 能够证明的证据,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证据、的证明等。
7. 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涉及问题的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法院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准备材料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法院或,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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