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后无房户口落哪里
女方后无房,可以有以下几种落户方式:
1. 迁回原籍。如果女方在离婚前的户口是从原籍迁出来的,可以向原籍户口所在地的机关提出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
2. 落在单位集体户口。如果女方所在单位有集体户口,并且单位同意接收,可以将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口上。
3. 投靠父母或其他亲属。在符合当地政策的情况下,可以投靠父母或其他亲属的户口。
4. 暂挂在当地的人才市场。一些地方的人才市场可以提供户口暂挂服务,但可能有一定的条件和期限要求。
具体的落户方式和政策,需要根据女方所在地的户籍管理规定来确定。建议女方先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流程和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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