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中致人轻伤谁负责
聚众斗殴中致人轻伤,参与斗殴的各方可能都需要承担责任。
1. 首要责任人通常是直接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他人轻伤的人。他们的行为构成伤害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
2. 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即使没有直接动手,也应当对整个聚众斗殴事件以及造成的轻伤后果承担责任。
3. 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人员,如果其行为对造成他人轻伤有直接或间接的作用,也需要承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责任划分和承担方式,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各方的行为、作用、主观过错等因素。法院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证据来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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