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多久出判决书
之诉的出具时间,法律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一般来说,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院批准。
1.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 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收集和审查等因素都会影响审理的时间。
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时间应以实际的司法实践和法院的工作安排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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