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和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如果您想起诉关系和争取孩子,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步骤:
1. 收集证据:包括能够证明存在、孩子出生情况、双方对孩子情况等相关证据,例如共同生活的照片、证人证言、孩子的等。
2.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的基层人院。如果地与不一致的,由经常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 准备起诉状: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解除关系和争取孩子抚养权)、事实与理由等。
4. 提交材料: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及相关证据材料,缴纳诉讼费。
5. 参加庭审: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庭审,在庭审中充分陈述自己的主张和理由,并进行举证质证。
需要注意的是,同居关系不同于,法院一般不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纠纷的除外。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法院通常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孩子的意愿等因素来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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