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有哪些权利
自然人对自己的享有多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肖像制作权:有权决定是否制作自己的肖像,以及如何制作。
2.肖像使用决定权:可以决定其肖像是否被使用、在何种场合使用、以何种方式使用等。
3.肖像维护权:有权维护自己肖像的完整性和尊严,禁止他人对其肖像进行污损、丑化、歪曲等。
4.肖像公开权:决定自己的肖像是否公开,以及公开的范围和方式。
5.肖像收益权:通过肖像的使用获取相应的经济收益。
这些权利是为了保护自然人的和个人形象,当他人未经许可侵犯这些权利时,自然人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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