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
要回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1. 准备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对方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如对方存在不良嗜好、经济状况恶化、虐待子女等;或者证明自己更适合抚的证据,如自己的经济条件更好、居住环境更有利于子女成长、有更多时间陪伴子女等。
2. 书写起诉状,明确表达自己要求的诉求、事实和理由。
3. 向有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由的基层人院管辖,如果地与不一致的,由经常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 参加庭审,在庭审中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提供证据。
5. 等待。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依据子女的最佳利益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于抚养权的变更有严格的规定和考量标准,建议在决定要回抚养权之前,咨询专业,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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