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伪劣产品未销售怎么处罚的
生产伪劣产品未销售的,仍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如果生产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 货值金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 货值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销售的伪劣产品的货值金额的认定,会按照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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