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不让看孩子该怎么办理
如果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沟通,明确表达您看望孩子的愿望以及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尽量通过平和的方式解决纠纷。
2. 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妇联等组织寻求帮助,让他们出面调解。
3.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障您的。在诉讼中,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阻止您孩子,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4.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您可以申请法院。但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探望权时,要遵循对孩子有利的原则,不能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
总之,您孩子的父母,享有合法的探望权,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到孩子的感受和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