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权需要哪些赔偿
人身需要的包括以下方面:
1.医疗费:包括因治疗受伤所支出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等。
2.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3. 交通费: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4.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情况参照的意见确定。
5.误工费:受害人因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
6. 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根据受害人程度或者,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一定年限计算。
7. 残疾辅助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费用。
8. 丧葬费:在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用于丧葬事宜的费用。
9. 死亡赔偿金:受害人死亡时,其可获得的赔偿。
10.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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